6月23日,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揭露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陆某、李某涉嫌犯成心杀人罪、掠夺罪一案,该院院长覃子骅自动靠前指挥,担任审判长,与其他两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审理此案。来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荐出庭支撑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陆某、李某在深圳打工时套取银行借款后辞去职务用于浪费,在银行催收,无力归还借款的情况下,两被告人遂发生拐骗女人网友碰头,施行掠夺杀人的想法。两被告人一起商议,以网上购物等方法,购买了手铐、胶带、钢丝、钢管等作案工具。2019年11月上旬,两被告人驾车来到来宾市城区伺机作案。11月16日下午陆某运用微信邀约被害人蒋某到来宾市区一酒店碰头,蒋某进入酒店房间后,事前躲在房间的陆某和李某便对蒋某运用手铐铐手、胶带封嘴等方法要挟蒋某写出手机微信付款暗码。陆某遂将蒋某手机微信钱包内的3600元转到其微信账号。因惧怕蒋某报警,陆某、李某用胶带将蒋某面部环绕封堵,并用克己钢丝箍勒蒋某颈部致身后,方脱离作案现场。当晚,两被告人又选用相同的方法持续对被害人蒙某施行了相同的掠夺和杀戮行为,劫取了蒙某的一辆白色小轿车。
庭审中,陆某、李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均当庭认罪认罚。覃子骅院长以熟练的庭审技巧,安排控辩两边有序进行举证、质证和争辩,充沛保证两边的诉辩权力。因案情严重杂乱,法庭将择日宣判。